关于公布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安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7-6-28 16:01:47      来源:     作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2005年开始,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并结合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进行督导考核。根据分类推进、分类评估的原则,经各县市区申报,市州初审,省里审定,现将各县市区接受省督导评估考核的时间及县市区分类情况予以公布(附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务必按照督导评估的有关要求,做好迎接督导评估的各项准备,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省里的督导评估,以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湖南省教育厅

二OO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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