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导团对湖南省“两基”督导检查的意见
发表时间:2007-11-18 22:29:28      来源:湖南教育网     作者:

  [编者按]今年4月19日至25日,国家教育督导团对湖南省“两基”工作进行了督导,教育部提请湖南将此“意见”发在省内主要媒体上。11月16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授权红网率先发布国家教育督导团对湖南省“两基”督导检查的意见。
  
  国家教育督导团对湖南省“两基”督导检查的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4月18日至25日,国家教育督导团组成由教育部总督学顾问、原副部长张天保任组长、9位国家督学参加的“两基”督导检查组,对你省“两基”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以下简称“两基”国检)。检查组听取了郭开朗副省长关于全省“两基”工作的汇报,分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常德市、益阳市、株洲市、邵阳市、郴州市6个市州,重点抽查了保靖县、临澧县、安化县、醴陵市、邵东县、桂东县6个县市,共检查17个乡镇,43所学校。
  
  省政府对这次“两基”国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省长周强任组长、副省长郭开朗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迎国检领导小组。周强省长亲自动员和部署,明确提出要以国检为契机,推动义务教育和扫盲工作再上新台阶。省政府和各市县注重自查、强化整改。一些市县通过整改加大投入力度,填平补齐,追补了欠拨的教育经费。检查组所到的市、县、乡、校,迎检工作扎实细致,较好地反映了“两基”工作情况。
  
  国家教育督导团对湖南省“两基”国检的主要意见为:
  
  一、“两基”攻坚任务和“两基”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15个攻坚县按规划实现“两基”
  
  根据《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湖南省有15个未实现“两基”的县被列为攻坚县。到2006年底,15个攻坚县已按省政府规划,实现了“两基”攻坚目标。全省122个县(市、区)全部实现“两基”,“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
  
  (二)“两基”攻坚各项工程如期完成
  
  湖南省认真实施国家“两基”攻坚各项工程,加快了“两基”攻坚进程。一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稳步推进。省政府在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与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坚持“建一所,成一所”的原则,从2004年起,用四年时间新建、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380所左右,新建、改扩建校舍约80万平方米。二是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顺利开展。2002年到2004年,全省用于危房改造的资金每年超过1.5亿元。近五年来,改造危房和扩建校舍706.8万平方米,D级危房已拆除。三是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初显成效。全省所有乡镇建成卫星接收或宽带接入的多媒体网络教室,80%的村小建立接收点,有条件的接入宽带网。
  
  (三)“两基”主要指标达到国家要求
  
  根据湖南省教育事业统计,以及此次督导检查省政府的工作汇报,2006年湖南省“两基”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为: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为99.53%、99.12%,辍学率分别为0.48%、1.26%。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为98.53%,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为88.45%。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99.17%和95.91%。小学、初中D级危房已拆,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分别为7.45平方米和9.19平方米。小学、初中教学仪器配齐率分别为87.07%和95.53%。2004年、2006年年度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做到了“三个增长”。全省青壮年非文盲率为99.25%。
  
  根据上述指标完成情况,国家教育督导团认为,湖南省各县(市、区)“两基”工作在省级评估验收后,继续巩固提高,全省“两基”主要指标基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二、“两基”工作的主要做法及经验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切实把“两基”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
  
  湖南历届省委省政府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把“两基”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本届省委省政府从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对“两基”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一手抓“两基”攻坚,一手抓巩固提高,推动了“两基”工作的全面发展。全省建立和落实了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把教育工作列入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作为党政干部政绩考核和上级对下级考核以及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从2005年开始,每年有一项教育重点工作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八件实事之一,“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先后列入其中。市、县政府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和《扫除文盲工作条例》,以高度的责任感,克服各种困难,特别是用特殊的感情、政策和措施支持和帮助老少边穷地区实现“两基”目标。
  
  (二)认真履行政府职责,不断推进“两基”攻坚和“两基”巩固提高
  
  一是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省政府在省财力并不雄厚的情况下,近三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和中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以及生均公用经费基本上做到了逐步增长。农村税费改革后,上级转移支付用于农村教育的经费占到65%以上,其中用于危房改造的资金占10%以上。所查各县中小学教师国标工资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今年春季开学,湖南省在全省全面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省政府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了省、市、县应承担的义务教育经费比例,省级财政担负的经费比例达到65%,做到了“省拿大头”。实施新机制以来,全省共落实“两免一补”资金5.8亿元,其中免费教科书金额2.2亿元,免除杂费3.4亿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2818万元。从今年春季开始,全省629.9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杂费,春季免杂费资金达7.66亿元,提高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达4045万元。
  
  二是结合国家各项教育工程,调整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根据学龄人口减少、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实际,全省认真开展学校布局调整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努力解决学校布点分散、办学规模和效益不高的问题,促进了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了教育质量。
  
  三是努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湖南省外出打工人员多,异地就读人数多,留守学生多,控辍保学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实行双线承包、落实到人,取得了良好效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相对较低。
  
  (三)夯实基础,不断提高“两基”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推动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任务基本完成后,湖南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在了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位置,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对贫困地区实行了倾斜。近两年,全省筹集1000万元资金开展了农村义务教育短缺学科教师专项培训,为农村每所乡镇初中、中心完小培训英语和计算机教师,促进了农村教育水平的提高。
  
  二是着力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上世纪八十年代,湖南省汨罗市创造了素质教育经验,对全国产生重大影响。20年来,湖南省始终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发展的主题,不断深化素质教育。
  
  三是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全省基本理顺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教师的体制,完善了教师编制管理及核编定岗工作,加快了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教师准入、资格认定和岗前培训制度;采取特殊政策补充缺科教师;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落实中小学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的规定。
  
  四是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两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的新思路、新举措。加强对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研究和管理;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权益,省政府要求市县政府把特殊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展特殊教育,努力扩大义务教育普及面;坚持将扫盲与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相结合,依托职业学校对农民实施职业技能培训,从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入手,调动了农民自觉参与扫盲的积极性。
  
  (四)不断改进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推动“两基”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湖南省在全国较早制定了教育督导规定,后又经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为教育督导条例,使教育督导工作走上依法督导的轨道。省、市、县教育督导部门以多种督导方式督促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推进“两基”攻坚和“两基”巩固提高,特别是在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对县级党政干部政绩考核中,将“两基”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为全省“两基”目标的实现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政府积极为教育督导工作创造条件,在机构、队伍、经费等方面予以保证,使湖南省的教育督导工作有位、有为、有威。
  
  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水平还不高
  
  一是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还不高。财政对生均公用经费的拨款小学10元、初中15元,在全国排第20位,处于中等偏下位置。二是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标准还不高。每生每年200元,没有达到国务院领导提出的每天补助一元钱的标准。三是实施新机制后,有些地区教师实际收入水平有所下降。
  
  (二)办学条件缺口较大
  
  一是县城和市区大班额问题较为突出。全省初中大班额县城占到56.18%,市区占到54.20%,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处于中等偏上的位置。二是农村中小学配套设施不够完善,课桌凳破旧,教学仪器、图书资料较为陈旧,文体器材匮乏。按照新的教学仪器配备标准统计,湖南省小学、初中达标校分别为30%和63%,在中部地区处于较后位置。
  
  (三)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
  
  湖南省一方面教师总体超编,另一方面该补充的教师进不来。农村中小学大批民师转正的教师总体水平不高,难以适应新课改和素质教育的要求。由于师资补充困难,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现象较为突出。检查组所到的初中普遍反映缺少英语和计算机、音体美、理化生等学科教师。同时,教师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
  
  四、整改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省级政府统筹义务教育的责任,切实增加教育投入
  
  一是按照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加大对全省义务教育的宏观统筹规划力度,根据义务教育发展的新情况,结合全省的经济、社会、人口和城市化进程的发展趋势,对新时期义务教育的发展深入研究,大胆探索。二是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依法做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严防由于实施新机制而产生中央增加投入而地方减少投入的“挤出效应”。三是解决教师津补贴问题。四是认真化解农村教育债务。
  
  (二)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一是调整经费支出结构,加大对改善办学条件的投入力度,不断补充、更新和完善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文体器材。二是抓紧做好各项工程的收尾和配套工作。三是统筹规划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公共教育资源的配置,统筹城乡和区域教育发展,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发展义务教育,抓好薄弱学校改建工作,努力解决大班额问题。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
  
  省政府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巩固提高“两基”工作的重点,下大力研究解决好。针对全省中小学教师总体超编、农村边远地区教师不足的问题,要加强县级以上政府的统筹力度,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研究调整城乡教师编制。
  
  (四)高度重视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控辍保学
  
  湖南省是劳务输出大省,有700万外出务工农民,农村留守儿童约120万,占小学适龄人口的30%左右。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中出现的新问题。针对当前辍学生多为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留守儿童,辍学原因多为厌学、读书无用论影响的特点,要在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的基础上,研究使学生“进得来、上得起、留得住、学得好”的办法。
  
  此外,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增加,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十分重要,不可麻痹大意。

 国家教育督导团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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