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市、县教育行政机关干部中开展普通话培训与测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8-6-27 11:39:54      来源:     作者:

衡教通[2008]76号

 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的通知》(人发[1999]46号)文件精神,迎接2008年省政府对我市的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经研究,决定在市、县教育行政机关干部中开展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报名时间
    培训与测试对象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职的机关干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达到普通话三级甲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见附件)以上水平;1963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不作达标的硬性要求,但鼓励努力提高普通话水平;新录入的公务员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请我局机关干部在7月11日前到语委办(504房)报名,领取教材,并交纳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彩照一张。

二、培训和测试
    已获得普通话等级证的同志可不再参加培训测试;考虑机关工作特点,普通话培训主要以自学为主(教材中附有学习光盘),测前培训另行通知。
 
    普通话测试由市语委办组织,采用单个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时间初定9月中旬推普周期间。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机关干部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参照本通知执行,请各县市区师训股、语委办组织实施,并将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
 
 
衡阳市教育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相关新闻

 - 关于在市、县教育行政机关干部中开展普通话培训与测试的
 - (图片新闻)蒸湘区、石鼓区教育局组织小学生上街推[图]
 - 秉承传统文化 提升学校品位
 - 提高普通话测试质量的小建议 让普通话测试在语音室中进
 - 运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普通话测前培训的初探
 - 县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存在的几个问题

热点新闻

 - 2008年衡阳市教育干部暑期学习班在南岳举行
 - 《湖南省2010年高考制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 深圳市“衡阳寒门学子”助学工程2008年资助学生名单
 - 湖南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三批院校第一次征求志
 - 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将逐步实行信息化系统管理
 - 衡阳市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培训会昨日举行